中國教育資訊報 2002-11-14 記者:王軍
今年9月25日,本報對湖北省房縣下茅坪小學上訪教師譚榮杰在校園內(nèi)被軍店鎮(zhèn)會計李永憲打死一事做了長篇報道(見《反腐斗士譚榮杰老師之死》),廣大讀者對該案最終審理結果十分關注。
9月30日,湖北省房縣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:被告人李永憲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名成立,判處有期徒刑十年;被告人蘇清河、吳興波無罪;被告人李永憲、房縣教育局分別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況玲、譚銳、張興鳳經(jīng)濟損失3.725573萬元、1.719495萬元;自訴人、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其他訴訟請求不予支持。
在當?shù)乇环Q為“第二人民法院”的張憲忠參加了當天庭審,他對記者說:“這是不公正的判決,法院堅持李永憲只推了譚榮杰老師一掌。目擊譚老師站起來以后第二次被李永憲摔倒的學生、老師的重要證據(jù)一點也沒有采納:拉譚榮杰老師起來的楊守成校長的證據(jù)都沒有拿出來;還有其他三個目擊者的證據(jù)都沒有被法院采信!
張憲忠還告訴記者,在法院宣讀判決書的過程中,“老師們都舉手表示反對,最后都站起來了!強烈要求法院采納他們目擊者的有關證據(jù)。但法院不予理睬。判決書念完以后,袁達志、楊海德老師當場舉手說判決不公,再次要求法官要采納他們目擊者的證據(jù)。但法院說檢察院只起訴了一掌,就只能按一掌進行判決。庭審結束后,老師們對判決結果不服,氣憤得不得了,都在法院里不愿意走!
譚榮賢的代理律師王新泉認為,該案定性不準確,法院認定李打倒譚只是一次的事實沒有依據(jù)!罢麄案件都公認,譚被李打倒,頭撞在第二塊石板上時是楊校長拉起來的?衫钣缿棧吃拢度眨玻皶r的供述稱:譚被掀倒在門外順到檐溝倒下后是譚自己從地上爬起來的。顯然李只供述了將譚第一次打倒在檐溝的事實!蓖趼蓭熣J為,房縣公檢法在避重就輕,“如果把事情真相搞清楚、尊重事實的話就揭了房縣政府的短,房縣政府臉上會不好受,公檢法也不好受!
譚榮杰弟弟譚榮賢告訴記者,他已經(jīng)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申請,但沒有得到答復。他說,如果檢察院不抗訴、不重新起訴,“我們譚家只有向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自訴了。”據(jù)了解,庭審以后,譚家已經(jīng)委托律師寫好了刑事自訴狀,準備向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自訴。
(本報《法治》版將在下期對本案作進一步地分析和評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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